高雄市一名30歲買 屋 流程單親媽媽勾引14歲國中少男「登大人」做愛,並離家同居,一審遭判刑1年。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7-11-06 14:3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30歲單親媽媽,網路邂逅虛歲14歲的國中少年,竟發展出不倫之戀,先在少男大寮住處幫少男「登大人」,2度作愛,嘗到少男青春的肉體,竟誘拐少男離家和她到岡山同居,期間並發生多次性關係,少男母親報警找到孩子才知兒子已非處男,憤而提告,高雄地院一審將涉案賈女判刑1年。可上訴。判決指出,未婚產有2子,一子被領養、一子送孤兒院的賈姓女子(約30歲),平日在餐廳房屋仲介工作工作,前(2015)年4月4日兒童節透過網際網路認識還在讀國中的少男(90年次),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少男因認自己當時虛歲14歲,遂向賈女表示其年齡為14歲等語,賈女明知少男性自主能力及身體自主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分別於同年4月5日下午9時許、4月6日下午7時許,在少男位於高雄市大寮區住處內,與少男發生性行為2次。賈女於4月7日9時許,提議至其岡山住處同住,經少男同意後,騎乘機車將少男載法拍屋公告系統往其岡山區住處,同居期間再發生3次性行為。因少男離家後,少男母親報警處理,經警方於同年4月27日5時許,在高雄市岡山區某網路咖啡店尋獲少男,循線查知上情。少男母親為此向林園警分局報案控告賈女,並經檢方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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