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從105到107年度預算舉債達629億元,26日引起市議會國民黨團痛批,市府從109年起才要還錢,不負責任,要求本會期結束前須提「還款攤提計畫」,否則拒審108年度預算。市府則強調,3年來已撙節367億元,且目前已每年編列「舉新還舊」預算。



不提計畫 拒審預算市議員顏莉敏說,林佳龍上任以來,105年預算含追加共舉債213.46億,106年預算含追加共舉債216.89億,107年光本預算就要再舉債198.70億;若將3年加總舉債金額將超過629億;中市今年公債達1047億,舉債上限為1450億,已相當接近舉債上限。顏莉敏表示,市府每年至少要編列6億元人民納稅錢來付利息,而不是還債,市府無視財政惡化繼續舉債,又屢稱財務穩健;她要求市府須在年度預算審議前檢送「還款計畫」跟議會報告!否則拒審明年度預算。財政局:舉新還舊財政局長林顯傾指出,縣市合併前,台中縣市負債562億元,土地銷售從100年至104年前市府累積債務就達845億元。104、105年預算中,獲議會同意編列賒借209、213億元;市府實際僅借85與123億元,3年來共撙節367億元,市民每人平均負擔債務是6都第2低。台中市林佳龍則強調,務實償債計畫必須有實際財源,配合水湳經貿園區、第13期、第14期重畫將於109年辦理結算;捷運場站開發建設收益,也將逐年挹注市庫。他在委員會中提出於109年開始償債,市府目前已每年編列「舉新還舊」預算。(中國時報)台中 法 拍 屋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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