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天在行政院會上指示,為有效延攬及留任優秀教研人才,除請教育部研議賦予大專校院更大的選才彈性,以符合學校自主發展的用人需求外,也請教育部會同人事總處,加速訂定穩定、可行的大專校院教師待遇或彈性薪資制度,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報告。對此,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指出,行政院長要求加速、三個月內提出報告,顯然是受有壓力而有急迫性。相對於中小學教師待遇多年未調整,代理教師的兩個月薪水被縣市政府A掉,行政院文風不動,其間差別對待也未免太過於明顯。張旭政表示,所謂大專院校更大的選才彈性,是指教師聘用資格的放寬?抑或是學校聘用限制的放寬?這必須要先釐清。倘若是聘用資格的放寬,現行教育部的「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訂辦法」已經很有彈性,關鍵還是在學校的聘用。倘若是聘用限制的放寬,例如用不同名目方式聘用,而規避教師法的適用。或是在聘約上自行增加法律所無的權利義務。倘若因此造成教師工作的不穩定性增加,對於人才的留任和延攬並非好事,反而有害。張旭政指出,訂定穩定、可行的教師待遇或彈性薪資制度是正確的方向,但是應先盤點各種獎勵、補助項目,整合資源,才能避免在正常的薪資制度外,增加一堆疊床架屋的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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