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管會新任主台南 法院 法 拍 屋委顧立雄準備推動所謂的「三次金改」,令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新主委一上任就知道自己的目標任務是推動第三次金融改革,憂的是三次金改成效是否會像扁政府時代的二次金改只做一半,或像馬政府時代半調子的「公公併」金改一樣草草收場?



回顧台灣金改歷史,前二次均發生在扁政府時代,而馬政府在金改上幾乎交白卷。現在蔡政府時代,顧立雄應是事先取得總統的支持,就其法律專業強項來主打公司治蘆 洲 房屋理。2013年馬政府執政時期,筆者曾偕同上萬產學人士公開給馬總統提議推動三次金改,把占據一半市場的公股行庫進行台南 地方 法院 法 拍 屋 查詢整併,以提升銀行的經營效率,同時解決銀行過多的問題。然而馬總統受到過去推動台北銀行與富邦銀行整併的影響而對三次金改裹足不前,甚至以推動不可能成功的公公併口號來敷衍我們的改革訴求。去年公股行庫兆豐銀行遭美方巨額裁罰,今年永豐金控又發生大股東掏空銀行案,此二家一公一民的金控董事長則因法律遵循、內控不當而先後被收押。因而顧主委此時選擇公司治理作為三次金改的主軸符合民氣可用的氛圍。

個人長期觀察金融業的公司治理實況,發現控制性股東持股比例愈低的金融機構,其公司治理績效愈差,也愈容易發生金融弊端。民營銀行如此,公營銀行更是如此。由於當前公營銀行的控制性股東為財政部,也不能說財政部持股偏低,然而財政部的代表,也就是各公股銀行的董事長,其持股比例幾乎是零,當然就沒有任何誘因來積極經營銀行,何況這些控制性股東的代表,也就是董事長、總經理的酬庸背景更是令人質疑。以當前所有公股銀行的董、總而言,絕大多數都是財政部或金管會的前官員,也都是由財政部任命。當我們要將缺乏經營效率的公股銀行在市場中進行釋股時,財政部的官員勢必百般阻撓,甚至裁判兼球員挾著公權力濫用職權。彰化銀行與台新銀行合併案便是一個赤裸裸的案例。財政部或金管會官員屆退休之際,利用各種方式占據公股行庫董、總的位置,讓絕大多數長期在公營行庫上班的專業員工難以服氣,這也難怪公股行庫績效比不上公司治理好的民營銀行。顧主委若要將落實公司治理做為三次金改的主軸,則公民營銀行勢必要雙軌進行、同時推動,方能收到真正的金改績效。以往兩次金改均由陳水扁總統親自領軍,這回顧立雄的三次金改若要收效宏大,勢必要把占據金融市場資源半邊天的公股銀行納入公司治理的改革範疇內。但其成功與否,也必須視此次改革是否得到蔡總統的全力支持而定。(作者為財經立法促進院院長、台灣金融教育協會理事長)(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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