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燒臘快餐店劉姓女收銀員,去年在工作時,因要去接電話,卻因店內地板長期食物油脂滴落,地面濕滑而不慎跌倒受傷,經被害人提起告訴,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負責人張婦。起訴書指出,張婦(54歲)是燒臘快餐店老闆,而劉女於去年4月16 日起,受僱於張婦在店裡擔任收銀員工作。張婦應注意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去年7月28日上午,劉女在店內工作時,因電話鈴響急忙前往接聽,卻因店內地板長期食物油脂滴落、地面濕滑而不慎滑倒,受有臉部擦挫傷顏面骨骨折、右側顴骨封閉式骨折,臉、頭皮及頸挫傷等傷害,經劉女委由律師告訴偵辦。燒臘快餐店女收銀員,因店內地板長期因為食物油脂滴落,地面濕滑而不慎跌倒受傷,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業者張婦。記者白錫鏗/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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